王路|《逻辑学》教材评审参与纪实
- 2026-09-22 12:36:12
王路|《逻辑学》教材评审参与纪实常常有人问我马工程《逻辑学》教材怎样,我直言,不怎么样,最好不用。听说那是指定教材,我有些无语。我曾参加过该教材两次评审,一次持否定性意见,一次持负面意见。我和该教材的主编和副主编都是老朋友了,作为学者,我还是面对面提出了不同意见。 第一次评审大约是2015年,来的是几位副主编。评审专家有五位,三位搞马哲的,只有两位是搞逻辑的,我是其中之一。我们两人意见几乎一致,对该教材从体例到内容提出了否定性的意见。 第二次大约是2017年春节前收到评委会通知,附有十几位专家评审意见,要求最终定稿,于当年秋季开学前出版。我认真读了专家评审意见,至今我还记得有一个专家意见是这样说的:该教材如何如何好,要是加上列宁说的某某话就更好了。我认真读了该教材,知道此前已经开过几次评审会,认识到上次会上我和另一位逻辑专家提的意见并没有被接受。我明白,最后这一次评审会注定是“形式”大于“内容”。经过认真考虑,我本着负责的态度,写出《审读意见》,提交给教材编写组。 2017年春节刚过,一场春雪为北京添色不少,我到辽宁饭店参会。教材编写组只有主编一人到场。会上我宣读了我的意见书。我重申:我不对该教材的水平和是否合适出版做出说明,只对教材内容做出一些具体说明。 2017年夏天,该教材出版。 我曾与该教材参与者做过交流。有人对我说:以后再也不参加这样的教材写作了。也有人对我说,若不是他坚持,导论还会改得不像样子。 2019年我发表《逻辑与教学》(《福建论坛》2019年第1期)一文,对该教材中的一些问题提出批评。 (2024年8月/2026年2月) 王路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 看了《逻辑学》(以下简称《逻》)和十几位专家的评审意见,觉得很难写我自己的意见。这主要是因为,大多数评审都是马哲专家,他们提的赞同之处,许多是我不能赞成的。据我了解,《逻》已根据他们的意见修改多次,才改成今天这个样子。所以我有些为难:按照多数专家的意见,该书达到了马工程教材的要求,甚至认为是“同类教材中最好的或最好的之一”(附件3第19页),应该尽快出版了。如果我提出不同意见,一些可能还会与上述专家们的意见相悖,如若按照我的意见修改,又不会得到他们的赞同。我担心我的意见可能会使作者再次处于两难境地。所以这里我仅就《逻》提一些具体的意见,不对总体评价和是否出版发表意见。 1)《逻》认为对逻辑可以有不同理解,它采用广义的理解(第1页)。在这一理解下,它撰写了当下的内容。假定这种理解是对的,该书所包含的内容也太多了。这些内容绝不是一门课程可以完成的。 2)既然对逻辑采取广义理解,关于逻辑的定义就需要修改。它说“逻辑学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第1页),“逻辑学研究逻辑方法”(第2页),这似乎违反了“定义应当避免恶性循环”(第329页),这是自相矛盾的。 3)书中大量使用“逻辑”做形容词,建议慎用并做出修正。比如2)中的“逻辑形式”,“逻辑方法”,又比如“词项具有内涵和外延两个逻辑特征”(第44页),前者造成循环定义的问题,后者令人不明白,为什么这会是逻辑特征。 4)不知为什么要讲“单独词项”(第44页),它与后面的直言命题没有什么关系,因此与对当方阵和三段论没有什么关系。此外,它与该节的各种外延关系似乎也没有什么关系。 5)“外延关系”(第46-50页)讲得不清楚,主要是靠举例和画图来理解,缺乏可行性。 除以上具体意见外,有如下建议: 6)请认真考虑归纳部分的撰写:有没有必要分写传统和现代两部分? 7)请考虑语言逻辑一章(第343-366页):是否可以去掉。该章不像教材,有些像不严格的松散的一般性介绍。 8)请考虑“科学逻辑”一章(第285-314页):是否可以去掉。该章讲的既不是“逻辑形式”,也不是“逻辑方法”,充其量只是一些科学方法。在这一章,“逻辑”完全是徒有虚名。 9)请考虑“论辩逻辑”一章(第315-342页)。该章是一部分传统逻辑的内容(如定义与划分、谬误)和一部分今天所谓非形式逻辑的内容拼凑而成。与《逻》的主要内容不太协调。 10)请考虑“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一章(第367-384页):基于前面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的讲述,对矛盾律等规律应该可以得到更简明的说明。比如“原子矛盾关系与原子逻辑矛盾”(第371-378页)很突兀,也不清楚。 11)作者是逻辑专家,因此在具体的逻辑系统和公式推导中应该是没有问题的。由于是不同作者写作合成,希望主编认真统稿。比如在明确说“以SIP为前提”的情况下,却出现以“¬(SIP)”为前提的推理(第67页),其他以“SAP”、“SEP”、“SOP”为前提的推理也出现类似情况(同上)。希望在逻辑教材中不要出现这样的情况,尤其是不能过多出现这样的情况。 12)建议修改“绪论”部分。 首先,它似乎过长,约40多页。它只是一个教材的序,并不是研究专著的导论,都是些笼统的论述,这么长是不必要的。 其次,它的一些论述似乎不准确。比如“思维是严密的,语言表达是灵活的”(第9页),比如对中国逻辑史的评价,“独立地提出……相当全面地、相当合理地运用……”(第34页)。 第三,论述原则似乎不太合理,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谈论逻辑的性质为什么一定要谈论与语言学和哲学的关系(第8-10页)?不谈就不能说明逻辑的性质吗?为什么只这样谈,而不谈逻辑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比如与计算机的关系呢? 其二,绪论共五节,为什么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的关系要专门用一节(第四节)来讨论?若是重要,这两部分内容连全书一半都不到。若是不重要,这不是显然忽略了其他内容了吗?比如它们与归纳的关系,传统归纳逻辑与现代归纳逻辑的关系?还有它们与其他诸种逻辑(八、九、十章)的关系? 其三,一些论述显然也只是与某一种逻辑相关,而与其他逻辑没有什么关系。比如“共同性”、“基础性”、“工具性”、“规范性”(第12-14页),似乎只是现代逻辑的性质。又比如研究和学习逻辑的方法(第20-25页),谈的主要是现代逻辑的方法,而现代逻辑相关内容只占全书四分之一。这不是忽略了其他逻辑了吗?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王路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 2017年2月
【附录】
关于马工程《逻辑学》的审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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