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教材商榷(9)》的时候,我还比较克制,因为或许会让改编教材的老师承担责任。给具体的人造成不好的影响,我还是会有心理压力(虽然可能已经有人在评论区骂过我了)。
我手头没有新人教版教材,电子版又不太习惯,就没往下看。有读者在评论区留言,让我看看37页的“边边边定理”,说感觉有点太绕。
顺手翻了翻,差点要炸了。
教材能这么编写吗? 我知道有很多老师水平很高,他们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一个合格的老师是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我在前面文章的评论区讲过,课标我翻了不下十次,这种理念我是知道的,原话是“创造性地使用教材”。
但是,目前大量的教师并不“合格”,这是一个无可置疑的事实。许多教育基础薄弱的地区,教师教完全平方公式可能都费劲。一些新教师,对教材体系的把握也会比较吃力。教材难道不给这些“不合格”的教师兜底吗?连底都不能兜,要这样的教材干啥?不要急着批评这些教师,那些艰苦的地区,“高水平”的教师没有几个愿意去。
教育基础好的地方,不用你们的教材他们都能上课,而且会上得更好。哪个成熟的老师还编不出一本教材啊?几个版本综合一下,相互抄一抄,根据自己的情况做下增减,有什么困难吗?即便是你教材有高深的用意,到具体操作上,不还是得依赖于每个人的理解吗?
我是觉得,你们编教材的前途,不比我们的基础教育重要。所以,我得继续向你们提出质疑。虽然会显得面目狰狞,甚至连我自己都觉得讨厌。
上次的那个边角边定理,还没那么难理解。这次的边边边定理,我自己都看晕了。我把这部分先贴出来:
也许有人说自己没看晕,觉得还好。那有两种可能,要么你水平的确很高,不证明就知道结果;要么你对清晰度的感知很差,不适合在一线教学。
下面,我把自己的证明写一遍,大家对比下哪个更清晰,更简洁,更准确。
思路:只需证明经过基本变换(平移、旋转、翻折),3个顶点能同时重合即可。
路径:可先使2对顶点重合,再证明第3对顶点可重合。
依据:图形的基本变换(平移、旋转、翻折)不改变图形的大小和形状。
②你们的证明绕了一圈,又回到了最初的条件上(边相等)。而由最初的条件,并不能直接得出重合,不然你还证明啥?
③和上一个边角边定理一样,语言的使用一如既往的稀里糊涂,
所以,你们并未成功证明结论!这是一个板上钉钉的教材编写事故。你们自己都绕晕了,让老师们怎么教?让学生们怎么理解?
你们当初放弃传统的公理体系,引入“基本事实”这个奇葩的东西。现在又搞改革,要证明基本事实。基本事实的引入不就是为了避免这种比较困难的证明吗?讲理论一套一套的,能不能先把基本的题目搞清楚。
你们自己先思考要不要下课吧,别急着骂我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