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2022年版课标”)“总目标”第四条中提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定文化自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应第四学段(8~9 年级)要求,从“听赏与评述”“独唱与合作演唱”“综合表演”“探索生活中的音乐”四个维度设计学习任务。
(一)听赏与评述
聆听《强军战歌》,剖析进行曲风格的附点与切分节奏,于高亢旋律中感受军队昂扬向上的斗志;对比《人民军队忠于党》的声乐版与管乐合奏版,从音色、织体、力度等方面辨识不同版本对主题的诠释差异;赏析《游击队歌》,结合1937年创作背景,借前八后十六的节奏特点,品游击队员灵活机智的作战风采;解读《过雪山草地》,透过藏族音乐元素,在刚柔并济的旋律里,体会雪域高原的苍凉,更感受红军坚韧顽强的斗志;追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创作历史与发展脉络,从附点节奏及连续上行旋律,理解军队一往无前的气魄;解析《我爱祖国的蓝天》,歌曲突破传统军歌风格,以圆舞曲三拍子增添灵动韵律,借大小调交替既抒发对祖国的眷恋又展现军人豪情,勾勒出空军风貌,升华了爱国情怀。
(二)独唱与合作演唱
以豪迈激昂的情绪演唱《强军战歌》,突出重音处理,准确把握副歌部分的附点节奏和切分节奏,体现军队整齐划一的作风;演唱《游击队歌》,控制弱起时的起音音量,清晰咬字吐音,通过速度、力度变化表现游击队员的机智勇敢,尝试用独唱、齐唱、轮唱等不同演唱形式合作演唱,增加艺术效果。
(三)创编与展示
创编《游击队歌》情景剧,设定敌后抗日场景,通过台词、演唱、动作展现游击队员的战斗生活,突出音乐中“神枪手”“飞行军”的形象刻画。
(四)探索生活中的音乐
引导学生从音乐视角观察社会文化活动中的军歌应用场景(如阅兵式、国防教育活动),搜集并分析不同历史时期的军歌作品,探究其社会功能与艺术价值;根据庆典仪式、主题教育、军训、军事文化展演等不同场景,选择适配的军歌作品,理解音乐与国防教育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