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职业技术高级中学教材教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云南省中职学校教材教辅管理实施细则》及鲁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教材教辅管理的相关要求相关规定,规范教材教辅选用管理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校所有学科教材(含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教材)及教辅材料的选用、征订、使用及监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三条基本要求:
1. 政治性: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 规范性:严格执行“一科一辅”政策,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不得选用教育部门规定目录以外的教材、教辅。
3. 科学性:内容符合课程标准,适应学生认知规律;
4. 透明性:选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师生、家长监督。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管理架构:
1. 教材教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主任、学科组长、学科带头人等任成员。
职责:审批选用方案、处理重大争议、监督制度执行。
2. 学科审核组
按学科设立,由教研组长、教师组成。
职责:在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教辅目录内初选教材教辅版本、严格执行“一科一辅”政策。
3. 监督小组
教材教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与副组长。
职责:全程监督选用流程,受理违规举报。
第四章选用流程管理
第五条教材教辅选用程序
1. 学科教师推荐
2. 初选评审
学科审核组从教育部、省厅推荐目录中遴选3种以上备选版本;
组织教师试教评估;
3.教育部门审核
4. 集体研究决定:
召开教材教辅选用会议,确定选用的教材教辅。
5. 公示备案:
公示5个工作日,同步报送教育部门审核备案。
第六条教辅选用要求
1. 须从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教辅推荐目录》中选择;
2. 实行“年级统一、学科统一、版本统一”三统一原则;
3. 严禁推荐目录外教辅,禁止指定书店购买;
4.坚持自愿购买原则。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七条征订发放管理
1. 严格按公示版本征订,不得擅自更换版本;
2. 实行“双人核验制”:班主任+学科组长核对书目、数量;
3. 建立教材教辅发放台账,留存发放记录(含学生签名)。
第八条使用过程管理
1. 教师需按审批教材开展教学,不得私自补充其他教辅;
第九条档案管理
1. 完整保存选用过程材料:会议记录、公示文件等。
第六章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十条监督检查
1. 监督小组每学期开展1次专项检查;
2. 设立举报电话、邮箱,接到投诉10个工作日内答复;
3. 随机抽取学生进行使用情况访谈。
第十一条违规处理
1. 擅自更换教材教辅版本:全校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 强制购买教辅材料:退还费用,责任人作书面检讨;
3. 收受商业贿赂: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二条数字教材参照本制度执行,需额外进行:
网络安全评估;
设备兼容性测试;
教育局电教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教材教辅选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鲁甸县职业技术高级中学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