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除法是我上小学时的噩梦,尽管后来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但还是能回忆起上小学时,学习除法的痛苦!
学不会的知识可能不仅仅是不努力造成的,或许还有认知能力低、教师教学方法等方面的问题造成的,原因很难说清楚。
不过,今天我要讲的是小学除法的教学内容的缺失。
小学除法内容,在二年级上册学习了除法就是“平均分”,按照严格的定义应该是:将一个数等分成若干份,求每一份是多少的算法称为等分除法,也就是简称的“平均分”。
比如教材第38页,例题:把15个竹笋平均放在3个盘子里,每盘放( )个。
列式:15÷3=5(个)
我是后来学习才知道的除法的意义,因为在这里,它是有“数量关系”的,到高年级,或者初中、高中我才算明白:都代上名数,所列算式应该是:15个÷3盘=5个/盘。
这个式子表达的意思是:总数÷份数=每份数。
我也认为,现在小学数学课程标准里有“量纲”两字,其实5个/盘就涉及“量纲”了。我认为,如果孩子们在这个年纪可以理解这样的计算,还是比上边列式计算更明白。
我们学会了平均分,而且有一种直观感觉,就是分的份数越多,每份数就会越小,这可能是小学生最初学习除法最直观的感受了。
比如:有12颗糖果,平均分给1个、2个、3个、6个、12个人,每人应该分到( )颗糖果?
学生们经过平均分,就会算出是:12颗、6颗、4颗、2颗、1颗。
按照课标“数感”里,“能初步体会并表达事物蕴含的简单数量规律”。就是“课标”的这项规定,我们会让学生们根据“现实情境”和“合理推断”出其所蕴含的简单的基本规律,就是在“平均分”里,总数固定,份数越多,每份数越少。
事实真是这样吗?
这是五年级上册小数除法“找规律”的习题,这个时候,既没有前面除法的理论铺垫,也没有其它介绍,就这样开始找规律。
如果按照二年级的理论,把6个苹果平均分成1.5个、1个、0.5个、0.2个人,每人应分到( )个?这没法解释吧?
实际上我想表达的是,二年级上册讲除法其实是有缺陷的,除法除了“平均分”外,还有一种叫“包含除”,其表达的意思是,把总数里包含了有( )每份数就得到份数。也就是说,现有6个苹果,每份有1.5个、1个、0.5个、0.2个,可以分给( )个人?
6个÷1.5个/人=4人 6个÷1个/人=6人 6个÷0.5个/人=12人……这就好理解了。
因此,我们现行教材只讲“平均分”而不讲“包含除”是有很大缺陷的。孩子们很难理解平均分是随着份数的增多平均分的数会越来越少,但是,突破了自然数,到了小数,为什么“平均分”的份数越小反而得到的数据越大了呢?
是不是以前总结的规律错了?
实际上,问题的本质不在这里,而在于二年级或以后一直没有讲“包含除”。“包含除”是指求总数里面包含了多少个另一个数的运算。严格定义为:求一个数里包含多少个另一个数,即求一个大数是一个小数的多少倍的算法称为包含除法,只有在大数能被小数整除时才有意义。
因此,只有在5年级学小数除法前,让孩子们理解“包含除”,才可能对后续的学习产生良好的影响。
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说的可能也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