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国家课程必须使用本文件所附目录中的教材(特殊教育学校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及年级除外,上海市中小学国家课程教学用书按我部批准的方案执行)。中小学教材使用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更换教材版本,应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选用有关规定进行。
2.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3.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和学生需求购买配套数字音像材料。鼓励教材出版单位采取互联网下载的方式免费提供与教材配套的数字音像材料。免费教科书采购按照有关财务政策执行。
4.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选用、使用教材的地方和学校要严肃处理,责令纠正。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并将本地2021年秋季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选用情况,于2021年8月31日前正式报我部(教材局)。我部将适时对各地教材选用情况进行抽查。
相关教学用书目录信息可在教育部门户网站(www.moe.gov.cn)公开栏“教育部文件”下“信息拥有司局”中,选择“教材局”进行查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