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以为新教材已经把“资本主义萌芽”删掉了,没想到是藏在了小字部分,那只能对这一曾经在大陆学界产生巨大影响的范式作个评价了。一、资本主义萌芽是真问题吗?
资本主义萌芽问题在民国就已受到关注,那个时代大多数学者都相信:近代以前的中国已经具有资本主义发展的因素,只要通过革命或改良,就必然可以成为近代化的强国。但这种看法到底是基于历史事实的客观认识,还是基于情感的执着信念呢?
李伯重认为“自本世纪初以来,与西方争平等正是中国人民的强烈愿望。这种愿望表现在史学研究中,就是别人有我们也有的争一口气心态:中国人不比于西方人低劣,西方能够自发产生资本主义,难道中国就不能吗”。
这种争气心态无疑是有问题的,不仅不利于学术研究的推进,长期而言也不利于民族自尊的形成,比较能够带来的永远只有自负与自卑,自尊只会产生于对自身所处状态的清醒认识与满足。
当然,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毕竟还是学术问题,虽然产生于与西方争平等的情结,但学者不可能只有立场,完全不管形式逻辑与事实依据,因此还是必须就问题本身进行考察。
二、何谓资本主义萌芽
关于萌芽是否存在,历史学界就定义与史料展开了长期的争论。这场争论产生了很多成果,但这些成果对于问题的解决并无太多助益。
原因在于学者们只是在定义的细节与具体的史料上下功夫,而缺乏理论上的反思,既未形成自成体系的理论,又不学习借鉴其他学科理论,直至今日,对何谓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如何产生与发展的认识仍停留在共和国前三十年。
因此目前的主要任务不是爬梳史料,而是必须在理论上对资本主义萌芽问题做一个根本检讨。
关于萌芽的定义,许涤新、吴承明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了三点:
①萌芽是一种生产关系,不是一厂一店,不能用举例的方法来论证,真正的萌芽总是具有多发性,是可以重复观察到的;
②萌芽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生的过程,是旧的生产关系被新的生产关系逐渐取代的过程,而非一种瞬时状态;
③萌芽必须具有延续性,一旦出现就必须引导向新的生产方式、新的社会形态。
基于这一定义,吴承明又细化出了三个检验标准:
①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②商品经济的发展;③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标志,即自由的雇佣劳动力。
前两者是生产力标准,是萌芽的历史前提,是次要的;后者是生产关系标准,是证明萌芽出现的核心。
按照这一定义与标准,明清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了一定水平,社会上出现了一些自由劳动力,那就可以证明明清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
但这就必然引出一系列问题,萌芽为什么就是长不大?是中国的土壤比较特殊吗?
也就是说,为了增强民族自信而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研究,由于不得不面对中国没有自发产生资本主义的现实,最终不得不走向中国土壤特殊这样一种不利于民族自信的观点,这实在是有些幽默了。
所以呢,还是不要固执于这种定义为好,来看看马克思、韦伯、涂尔干是如何看待资本主义的出现与发展吧。
三、基于社会学理论的一些思考
1、马克思的观点
萌芽说的理论预设误解了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理论和社会形态理论。
(1)资本主义理论
马克思认为,在资本的逻辑尚未能够自动运转之前,资本的力量尚未强大之前,有过这样三种动力来源。
第一种是资本逻辑自身所蕴含的力量;第二种是世界市场的作用;第三种就是国家的作用,马克思也意识到资本的发展需要政治力量为其披荆斩棘。
也就是说,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理论实际上并没有具体谈“资本主义”是如何从封建社会产生并发展起来的,而是旨在将资本主义的本质以资本的逻辑凸显出来,并分析资本逻辑的运转动力。
而研究萌芽说的中国学者没有意识到马克思是在分析资本主义的本质并批判资本主义,错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当成了资本主义本身,并把马克思的相关论述拼凑成了萌芽标准。
实际上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过,自由雇佣劳动确实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一种特质,但雇佣劳动的产生绝不是资本主义的附属品,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仍然可以找到它的影子。既然前资本主义社会中也有雇佣劳动,那么雇佣劳动自然不能作为资本主义产生(萌芽)的判断标准。
且萌芽说的两个标准都将眼界限制在经济结构上,而马克思始终认为资本主义是一个足够复杂的社会整体,这也是为什么马克思很少单独使用“资本主义”这一词汇,因为其意识到运用政治经济学强调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并不足以展示资本主义的全貌。
(2)社会形态理论
萌芽说基于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历史必然经历的五个阶段。中国必然要从封建社会转变为资本主义社会,那中国的“封建社会”自然也会孕育资本主义的萌芽。但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实际上是对马克思观点的误解。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都有关于社会形态的论述。总的来看,马克思将社会发展分为三大阶段,第一阶段是前资本主义社会,是孤立在世界各处的各种形态的社会,比如亚细亚的、古典的、封建的;第二阶段是资本主义社会;第三阶段是即将到来的共产主义社会。
那么前资本主义社会如何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呢?东方社会能否自主完成这一历史任务?
马克思认为,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解体过程,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过程,而“在东方的形式中,如果不是由于纯粹外界的影响,这样的丧失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公社的单个成员对公社从来不处于可能会使他丧失他同公社的联系(客观的、经济的联系)的那种自由的关系之中”。
也就是说,亚细亚生产方式占主体的社会,很难演变成资本主义社会。所以,从马克思的理论中根本不可能导出中国古代资本主义萌芽问题。
同时,马克思认为“理论逻辑的必然性”不可能直接展示经验现实中的社会形态的转换过程,现实中的变化我们是不了解的。因为社会形态发展和转换的理论是高度抽象的,但实践过程中往往是多种有着自身历史特征要素的生产方式之间的非常复杂的相互作用过程。
所以,拿着马克思的理论去套史料,没啥意义,理论只是提供一个思考路径,归根结底还是要研究实际的转变是怎么发生的。
2、韦伯的观点
在韦伯看来,资本主义的本质在于理性化。
一是观念上的理性化,即资本主义精神的诞生。
二是非观念因素的理性化,包括劳动组织的理性化,经营过程的所有环节都进行理性资本核算;法律和官僚制度理性化,即法律从实质性法律过渡到形式性法律,社会管理从传统型向官僚制和科层制过渡;技术的理性化,生产技术的理性化和经营技术的理性化。
因此韦伯将西方资本主义的产生归于:①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②制度性原因。制度性原因包括拥有共同体意识的独立城市在西方世界的扩张;发展出独特的法律制度,即形式化的法律制度与执行它的职业化的官僚阶级。
(关于西方近代法律制度在资本主义出现与发展中的作用,黄仁宇在《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一书中有精彩的论述。)
资本主义萌芽学说,在误读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理论的基础上,把资本主义的本质误认成经济现象,于是将经济标准当作资本主义萌芽的核心标准,认为由经济的变化可推动上层建筑的变化,从而促使整个社会形态的转变。
韦伯的理论使我们看到,资本主义的本质也许不是经济(至于是不是理性化,可以再做讨论)。
纵观中国近现代史,到底是经济变化推动上层建筑变化,还是上层建筑变化推动经济转变,只要不固执于教条,这一问题的答案其实是相当清楚的。
3、涂尔干的观点
涂尔干的社会形态学指出,社会形态之间不是同一级的,即“新产生的社会与产生它的社会并不属于同一个种,因为后者系通过重新组合而产生的,是另一种全新的结构”,也就是说,新的社会形态是从多种旧的、简单的社会形态复合而成。
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理论,实际上默认不同的社会形态处于同一级,只要社会形态中的某些层面发生了变化,社会形态也就发生了变化。因此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既然是一个连续的过程,那么从不同民族观察到的连续不断的一切变化,都可以从理想出发加于其他民族(起点与终点一致,过程又是连续,可不大家都一样)。
当然这些看法不一定符合马克思的原意,马克思实际上认为旧的生产方式解体才导致了新的生产方式的出现,这表明其一点程度上意识到不同社会形态的差异是结构性的,但他终究没有点明这一点。
两者的差异嘛,打个比方,涂尔干认为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存在结构上的差异,一氧化碳只有打破重组才有可能变为二氧化碳;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理论认为只要一氧化碳中的氧元素再发展发展,一氧化碳就能变成二氧化碳。
两种理论孰优孰劣,其实仅从理论的美感也可判断,涂尔干的理论更胜一筹。
而就历史经验而言,当真有人相信明清那样的社会,只要社会生产力再发展一些、自由雇佣劳动再发展一些或者无论什么因素再发展一些,就能转变为资本主义社会吗?
因此,资本主义萌芽学说的问题在于,它是在用一种旧的社会形态中的社会现象如生产关系,来推断新的社会形态已经出现了。实际上无论是新的社会形态还是旧的社会形态,这种社会现象都存在着,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下,他们的性质和功能已经不同了。因此把某种社会现象作为社会形态转变的标准是非常牵强的。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所谓的资本主义萌芽一直无法长大,因为生产力标准或生产关系标准只是社会的一种表层现象,其无力推动社会形态在结构上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