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龙厦(中)与四个学生的留影(图片由喜饶尼玛提供) 一次尚未开始就已失败的改革:龙厦事件
龙厦•多吉次杰(1881年—1940年),出身名门,博学多能。早年步入仕途,曾任为噶厦的仔本(四品官)及盐茶局负责人。1913年,龙厦奉十三世达赖喇嘛之命,率门冲•钦饶贡桑等4名贵族子弟赴英留学。龙厦在国外开阔了眼界,回藏后官至藏军总司令。在十三世达赖圆寂后,他活动频繁,秘密组织了“吉求贡吞”(即“求幸福者同盟”),企图效仿西方的议会制,主张“通过选举组成噶厦的成员,以改善噶厦的职能和效率,别无他图”,并认为政府的决策应由全体官员用会议方式进行,不得由少数人任意支配等。此举泄密后受到西藏守旧派的强烈反对,以召开会议为名,将其诱捕。最后处以剜目之刑。“龙厦事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一时期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之封闭及统治阶级极力维持现状,而对新思想之恐惧。
【史料阅读】
龙厦曾是1913 年贵族四子弟留学英国的直接领队。在英国期间, 受到资产阶级革命的影响, 民族意识逐渐萌发, 开始孕育着一些资产阶级改良思想。他通过对欧洲的政治制度和历史的了解, 确信西藏要在现代世界中求得生存, 就必须进行改革。龙厦当时的显赫政治地位更加速他的这种愿望的实现, 他要求废除西藏地方噶伦事实上的终身制, 每四年改选一次, 而且必须从西藏民众大会提出的候选人中产生。噶伦直接对民众大会负责, 政府的一切实施方案应由全体官吏用会议方式进行表决, 不得由少数人任意支配。但由于反对保守势力的强大和他的过分自信而最终失败。
——摘编自徐中林《试论近代西藏的几次现代化尝试》
【读后思考】
根据材料并结合本课内容,概述龙厦当时在英国期间可能会了解哪些“欧洲的政治制度”?“欧洲的政治制度”对欧洲和中国西藏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知识链接】
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结合《纲要》(下)第9课)
1、英国:君主立宪制
(1)确立: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奠定了君主立宪制的基础。
(2)发展:18世纪,英国逐渐形成内阁制度。
(责任内阁制,又称“议会内阁制”。是指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
(3)完善:19世纪,英国经过三次(1832、1867、1884-1885)议会改革,基本实现成年男性的普选权。
2、美国:联邦共和制
(1)背景:1775年,独立战争爆发。1776年,美利坚合众国建立。
(2)确立:1787年,美国制定了宪法,规定美国是联邦制共和国。
(3)原则:①联邦制原则:联邦政府对外代表国家主权,拥有宪法明确规定的权力,各州拥有一定自治权。
②三权分立原则:总统是政府首脑,掌握行政权,兼任陆海军总司令。国会分为众议院和参议院,
拥有立法权和批准税收的权力。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和国会规定设立的下级法院。
(4)完善:通过宪法修正案不断完善美国的法律和制度。
3、法国:议会共和制
(1)曲折发展:1792年,法国首次建立共和国;1848年,法国二建共和国;1870年,法国建立第三共和国。
(2)最终确立:1875年通过新宪法(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4、意义:
(1)近代西方政治制度适应了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部分实现了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理想。但它仍有历史局限,如英国妇女长期没有选举权,美国宪法一度承认了黑人奴隶制的合法地位。